同学你好,问题已收到,经分析回答如下:
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税法上采取“据实扣除”的原则,安全生产费只允许实际发生的支出税前扣除而不是按计提数税前扣除,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由此产生的税会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不进行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