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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1年打好基础·税法》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
学生
2022-02-18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
请问:居民个人可以选择分项在年度收入中扣除当年的公益性捐赠,在计算扣除限额时,是按照该类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30%吗?比如,选择用“综合收入”扣除,就按全年综合收入应纳税所得额*30%计算可扣除的公益性捐赠(以实际捐赠的公益性捐赠为限)。这样的理解对吗?
老师
2022-02-18
亲爱的同学你好! 你的问题已收到,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99号公告《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三条,居民个人按照以下规定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一)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二)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三)居民个人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 同学的理解是正确的,为努力的你点赞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