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员的问题描述和题目信息,以下是针对这一案例的关键知识点和解释:
1.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关系**:在公司法中,名义股东是指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机关的股东,而实际出资人是指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在本案例中,李某是名义股东,张某是实际出资人。
2. **名义股东的责任**:名义股东虽然只是代持股权,但仍然要对外承担股东的法律责任,包括出资义务和对外债务的补充赔偿责任。因此,李某不能以自己是名义股东为由,拒绝承担法律责任。
3. **股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将股权进行质押或处分,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的,实际出资人有权要求名义股东赔偿损失。在本案例中,李某未经张某同意质押股权,导致张某损失,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赔偿。
4. **出资不实的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李某虽然是名义股东,但仍需对未缴足的出资承担责任。
5. **股东变更的争议**:实际出资人要求变更为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鼓励学员:继续加油,掌握这些关键知识点,你在中级会计实务考试中会更加得心应手!